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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什么意思?
   来源:    添加日期:2021-10-20    
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美丽社会的根本途径。



在延安干部学院新一届地市委政法委书记培训示范班开班仪式上,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以新首次正式提出“现代化”理念。城市社会治理”,并从治理理念现代化、治理体系现代化、治理能力现代化三个方面,系统阐述了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总体框架和方法路径。以确立“五个方向”、优化四大体系、提升七项能力为核心内容。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个新概念。从字面上看,是“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结合,体现了国家在“城市”范围内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中央文件用“社会治理”的概念取代了之前的“社会管理”的概念,政界和学界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关于它,“社会治理现代化”。 “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一词逐渐深入人心,概念含义也更加清晰。笔者认为,要深入理解和把握“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概念的内涵,关键在于对“城市”的理解和把握,具体要把握以下三个重点:



本市社会治理的理事单位以市为主,以区为载体

 

按照中央统一领导、地方政府分级管理的原则,中国??形成了自上而下的“金字塔式”地方政府等级制度。治理体系的运行主要依靠自上而下的“势能”层面来推动。



目前,就中国地方行政等级而言,主要有两级制、三级制和四级制三种形式。虽然我国的行政区划制度和城市行政层级比较复杂,但从中央政法委“城市社会治理”的规划布局来看,这里的“城区”应该主要是指行政区域和城市区域。设区(含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的市级。这也是社会治理的实际需求。



当前,新型社会冲突风险的传导性和流动性不断增强,从酝酿发酵到集中爆发的周期不断缩短,利益集团、资金往来、具体需求等各种矛盾因素不断超越范围。传统县级可以解决的权力。 .与传统的以“县”为核心的社会治理体制相比,以设区市为基础的社会治理具有更大、更明显的优势,尤其是地方立法权和资源协调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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