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服务管理与基层自治有效衔接的有益探索
来源: 添加日期:2022-06-01
近年来,全国各地创新基层治理,力求破解网格化服务管理与基层自治的矛盾。全国多地实行区域化党建,构建党建联席会议平台,把网格化服务管理队伍与基层自治组织吸纳进党建网络,推动双方共同参与基层治理。北京市开展党员“双报到”工作,鼓励各单位组织、党员参与基层自治,充实了基层自治队伍。上海市多个社区搭建社区共治平台,引导居民参与协商、解决社区公共事务,架起了网格化服务管理与基层自治沟通的桥梁。成都市探索建立社区基金,规范吸纳、管理和利用社会资金,为基层自治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提供了途径;同时,基金筹集、管理的过程,为网格化服务管理与基层自治持续互动提供了机会。
全国各地尝试寻找网格化服务管理与基层自治的链接点,但二者的有效衔接仍存在诸多问题:网格化服务管理与基层自治关系不明、界限不清,基层自治组织承担了许多行政任务;即使基层自治组织实施了“去行政化”改革,也未能实现自治职能归位;基层自治发育不足,基层自治组织处于基层治理的边缘地位、基层群众对基层自治组织认同度不高、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意愿不强。网格化服务管理与基层自治虽然形成了一定的衔接,但还缺乏长效性、常态化机制。
网格化服务管理与基层自治衔接难的实质是科层逻辑与民主协商认同逻辑之间存在矛盾。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权力来源于科层体系自上而下的授权,而基层自治有赖于自下而上的民主协商认同过程。从网格化服务管理方面来看,网格化服务管理实质上没有脱离政府自上而下管理的科层逻辑,反而促使基层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向更小的治理单元延伸,缩小了基层自治的空间。专职网格员开展服务管理工作时直接与居民联系,而没有重建居民内部的联系,不利于基层自治力量的发育。从基层自治方面来看,基层自治组织缺少生存资源、引导基层自治的机构缺位、基层群众参与意识薄弱等造成基层自治发育不足。而基层自治力量的发育又是网格化服务管理与基层自治有效衔接的客观条件之一。常态化、制度化、合法化的民主协商缺乏,多元治理主体对话协商平台缺少,使网格化服务管理与基层自治理性沟通渠道受阻,进而无法有效衔接。
虽然社区网格自管共治做法在基层治理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基层治理实践的角度来看,仍然有许多问题值得思考,比如,社区工作站是否有能力和权力承担公共服务,多元主体自管共治如何克服集体行动的“搭便车”困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的建设是否会增加网格化服务管理与基层自治之间的矛盾等。对于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实践中需要进一步探索。